近日,华税律师事务所发布了《企业破产税务争议解决研究报告(2025)》,这份报告深入探讨了企业破产程序中税务争议问题,分析了破产涉税争议的趋势、涉税债权的性质和清偿顺位,以及税收规定和司法政策,旨在为破产企业预防税务风险与解决税务争议提供指导。报告中不仅梳理了破产涉税政策规则和典型案例,还探讨了有效的争议解决策略和税务合规建议,其中包含了众多对法律实务界和学术界都极具价值的深入分析和建议。
企业破产税务争议解决研究报告揭示了破产程序中税务争议的复杂性与紧迫性。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市场竞争加剧,企业破产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税务争议成为影响破产程序顺利推进的关键因素。报告通过深入分析破产涉税政策规则和典型案例,探讨了有效的破产涉税争议解决策略,旨在为破产企业预防税务风险与解决税务争议提供指导。
破产涉税争议主要集中在税收债权的确认、税收优先权的行使、破产财产处置过程中的优惠政策适用以及破产企业的纳税信用修复与税务注销等环节。数据显示,2021至2024年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的破产案件数量呈增长态势,其中破产清算案件占比最大,达到82.5%。这反映出企业退出市场的“寒潮”仍在持续。
税务机关与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债权确认、税收优先权行使等方面存在分歧。例如,税务机关认为破产前已计算产生的税款滞纳金构成税收债权,而债务人则认为属于普通债权。这类争议焦点在17起案件中出现了五次,凸显了破产涉税争议的普遍性和复杂性。
企业破产涉税债权的性质和清偿顺位是解决税务争议的关键。破产债权包括破产宣告前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等,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则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等。这些债权和债务在清偿时有明确的顺序,即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于破产债权,而破产债权中的职工债权和税收债权又优先于普通债权。
报告中提到的一个案例是紫光通信公司,因资金不足延期缴纳税款,后被裁定破产重整。税务局要求紫光通信公司限期解缴税款及滞纳金,但管理人拒绝受理审查。法院最终判决税务机关的主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这个案例说明了破产程序中税务争议的复杂性,也体现了法院在处理这类争议时的立场和依据。
税务争议解决策略中,重点关注税收滞纳金的定性和数额至关重要。税收滞纳金应受《行政强制法》约束,其数额不得超出税款本金。此外,对于破产程序中新生税款,管理人应综合考虑税款产生的目的、与破产程序推进的关联性等因素进行认定,以合理划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权。
破产领域税务合规建议包括强化破产企业管理人及股东风险意识,保持与税务机关的常态化沟通,以及深度借助专业税务机构力量。这些建议有助于提升破产程序中涉税事项的处理能力,规避不必要风险,确保税务处理合法、合规且高效。
这篇文章的灵感来源于《企业破产税务争议解决研究报告(2025)》。除了这份报告,还有一些同类型的报告也非常有价值,推荐阅读,这些报告我们都收录在同名星球,可以自行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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